附文字:
通知
为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,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《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(国食药监许 [2011]181号)》,所有化妆品必须通过备案后才可进行销售,酒店客房洗护产品均属于化妆品类,所有规格的产品均需备案,但桶装产品属于散装产品,无法通过备案,属于不符合国家药监局规定生产的产品,不允许销售。本司于11月1 日起,取消桶装产品,原购买此类桶装产品的客户,可购买5L袋装产品作为替换。
遵纪守法服务好我们的客户,共同为酒店行业创造更美好的环境,是我们奇丽的承诺与责任。
给各位造成的不便,敬请原谅。
汕头市奇丽化妆品厂有限公司
2017年9月30日